最近看了媒體關于海南省電信業(yè)幾位老總訴苦的報道,說什么“客戶刁鉆、老大不好當”之類的話,看了之后讓人有頗多感觸。
第一個感觸就是:電信運營商的“老大”思維還沒改變。從該報道文章中不難看出運營商對當年壟斷時代的無限留戀。而如今,主動權已經(jīng)不在運營商手中,天平向客戶傾斜,運營商感覺日子過得不如以前舒服,所以才有文中報道的大發(fā)感慨。這的確是一種沒落“江湖老大”的感慨。這種把自身定位在“老大”的做法讓人生厭。運營商自身不在如何做好電信服務工作上下功夫,卻來花功夫挑客戶的毛病,指責客戶刁鉆,大有惡人先告狀之嫌。
第二個感觸是:電信運營商在妖魔化廣大客戶形象。該篇報道中,運營商老總把客戶中最極端的情況一一列舉,給讀者感覺好像客戶都是那么惡意刁難、蠻不講理;而把運營商自身說得則是那么無辜和無奈。事實并不是這樣的。如果我們把運營商對待客戶的極端情況一一列出來,不知大家會把運營商想象成什么樣子。例如媒體報道過的“移動錯扣千元話費想得賠償必須保密”、“16秒打出千元話費”、“手機話單漏洞百出用戶怒討話費知情權”、“河南幾大電信運營商計費差錯1年多收用戶2億”、“電話計費‘黑洞'到底有多深”,等等。如果把這些報道中的運營商形象用一篇文章寫出來,大家會怎么評價他們呢?恐怕不只是蠻不講理,還有搪塞推諉、威逼利誘、巧取豪奪吧?完全是一個霸道的形象。
除了感慨之外,筆者認為該篇報道還反映出一個深層問題,這就是:運營商能不能適應市場競爭,及時轉變角色,真正樹立服務意識?
實際上,相對于其他放開競爭的行業(yè)而言,電信業(yè)的進入壁壘非常高,一直是國家嚴格限制進入的領域;即使經(jīng)過了近十幾年的改革,其競爭者不過6家而已。而且在同一業(yè)務領域,競爭者不超過3家。這樣的競爭烈度根本無法與其他行業(yè)相比。比如家電行業(yè)、手機行業(yè)、通信系統(tǒng)設備行業(yè)等,哪一個市場都有數(shù)十家企業(yè)在競爭。我們不敢想象:如果電信業(yè)務領域也象這些行業(yè)一樣競爭激烈,那么報道中提到的“老總”該怎么面對。報道中的老總說出“老大不好當”這樣的話,說明運營商還沒有樹立為客戶服務的意識,還沒有從“老大”角色中回歸服務者角色。
在運營商角色定位錯位的情況下就引入競爭,其后果是可怕的。在運營商之間,這種可怕后果具體表現(xiàn)為:壟斷性經(jīng)營、用技術手段強制用戶無從選擇,在互聯(lián)互通方面人為設置障礙;更有甚者竟然派人破壞競爭對手通信設施、詆毀對手形象,等等,完全是非市場競爭手段。在對待用戶方面,正如上文例子中提到的,出了差錯后推諉責任、威逼利誘,業(yè)務選擇方面強制消費,與不良SP沆瀣一氣、騙取用戶包月費,等等,這些根本不該是一個服務型企業(yè)的所作所為。
要杜絕這些現(xiàn)象的出現(xiàn),根本的做法就是打破電信運營的壟斷經(jīng)營,用競爭來培養(yǎng)運營商的服務意識。而服務意識的樹立,首先需要電信運營商轉變觀念,認清自己作為“服務型企業(yè)”這一角色,明白服務型企業(yè)最重要的是做好服務工作而不是指責客戶。
但是,這個轉變對運營商而言不是易事。因為多年來的壟斷經(jīng)營,電信運營商更習慣于把自己定義為特殊權力機關而不是企業(yè)。壟斷導致了驕縱,服務意識的缺乏和壟斷思維慣性,導致運營商在忽然面對競爭時,無法及時轉變自身行為方式,遇到問題仍從“老大”這一角色的思維定位出發(fā),一切合法或者不合法的手段都被用來維護自身利益。象派人破壞競爭對手通信線路等暴力行為,與黑社會為了收保護費而爭搶地盤的火并有什么區(qū)別呢?
電信行業(yè)如今已經(jīng)進入了競爭時代。競爭時代的電信運營商,如果還沉浸在老思維和對過去“美好時光”的懷念中,以為可以延續(xù)過去的“成功模式”,那么用不了多久,這樣的運營商就會被用戶拋棄。一個不能適應環(huán)境變化的企業(yè),何談持續(xù)發(fā)展呢?
競爭時代,服務為王,在環(huán)境發(fā)生變化之后,電信運營商極需突破自我,樹立服務意識,從“老大”角色回歸服務者角色。
天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