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10月1日電英國昨日起實施新法令,授權警方、稅務局、地方議會等近800個官方及半官方機關,向電話網絡商索取國民的電話通訊記錄,并強制性要求網絡商保存紀錄至少1年,一改以往自愿合作的模式,上至政府高層,下至市議會職員也能提出申請,權力之大前所未有,令人憂慮英國進一步演變成“老大哥”監(jiān)視社會。
據香港《文匯報》報道,根據新法令,英國政府可搜集固網及流動電話的通訊記錄,內容包括通話時間、長度、雙方的登記姓名和地址,通話地點亦可透過發(fā)射站位置獲悉,精準度達幾英尺,如果談話一方正在乘車,他的移動路線也一清二楚。此外,文字短訊的發(fā)送及接收也會保存。
英國政府計劃于2009年進一步擴大監(jiān)控范圍至因特網,屆時國民瀏覽過什么網址、向誰發(fā)送電郵、或撥打網絡電話,政府也有權力主動索閱。
新法令惹人關注的地方之一,是獲授權索取資料的部門和機關大幅增加,除了警方及保安部門,475個地方議會、管理食物安全及衛(wèi)生的部門、入境處、博彩管理局、慈善委員會、交通部、環(huán)境部、國民保健服務等795個官方及半官方機關,也可提出申請。
雖然法令訂明警務人員的申請必須經警司或督察級審批,市議會官員亦必須得到副首長級官員的批核,但審批方式和標準如何,均沒有明文規(guī)定,而其他機關數以千計的員工,也只需獲得較高檔的人員批準,予人不夠嚴謹之感。
法令實施后,電話網絡商必須保存記錄至少1年,等候當局隨時要求索閱。雖然網絡商早于2003年便與執(zhí)法部門達成自愿性合作協(xié)議,但若他們以保護個人資料法例為由拒絕合作,執(zhí)法機關也無可奈何。
英國民權組織Liberty炮轟計劃寬松,發(fā)言人說:“數以百計的組織有權力索閱這些高度敏感的資料,這再次證明,在討論不足和公共問責欠奉的情況下,愈來愈多人獲準接觸有關我們動向的資料。”
他續(xù)稱,這些組織如何使用這些資料,為何使用這些資料,也沒有公開的記錄,等如“無王管”。
來源:中新網